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1:04    次浏览
中共广东省纪委18日通报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原组长刘志伟、珠海政协原主席钱芳莉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日前,经广东省委同意,广东省纪委对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原组长刘志伟、珠海市政协原主席钱芳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。刘志伟 刘志伟(资料图片)据悉,从3月1日起到4月份,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对广州市黄埔区、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视监督。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在黄埔区举行巡视工作动员会,组长刘志伟作动员讲话和部署。6月23日,在广东省委专项巡视开展之际,刘志伟作为广东省委第六巡视组组长在广东省总工会发表讲话。经查刘志伟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组织纪律,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违反廉洁纪律,违规从事营利活动,收受礼品、礼金,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,搞权色、钱色交易;违反工作纪律,插手和干预市场经济活动、司法活动和执纪执法活动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索要、收受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通报称,刘志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理想信念丧失,严重违反中共纪律,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。 钱芳莉 钱芳莉(资料图片)钱芳莉,原广东省珠海市政协主席、党组书记,广东省珠海市市委委员。生于1954年10月,安徽安庆人,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74年5月参加工作,广东省委党校经济学专业毕业,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,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,副研究员。2016年6月涉嫌严重违纪问题,接受组织调查。经查钱芳莉违反政治纪律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违反组织纪律,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,违规录用、调动、提拔多名亲属;违反廉洁纪律,收受礼金,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,其亲属收受对方财物,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,纵容、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,利用职务影响帮助亲属低价购房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通报称,钱芳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理想信念丧失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且在中共十八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、情节严重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广东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刘志伟、钱芳莉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二人违纪所得;两人涉嫌犯罪问题、线索及所涉款物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作者:索有为 粤纪宣编辑:又心喜欢我们,请长按下方二维码关注我们哦!↓↓↓